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會議資訊保密及公開辦法  ( 104 年 03 月 06 日)
第4條
委員會議之會議紀錄應以刊載公平交易委員會網站之方式主動公開,內容 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會議次別。

二、會議時間。

三、會議地點。

四、主席。

五、出席委員。

六、案由。

七、議程。

八、決議內容。

前項會議紀錄有政府資訊公開法第十八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者,應限制 公開。

委員會議之會議紀錄,除以第一項之方式公開外,並得同時以其他適當方 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