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中小企業創新增僱員工補助辦法  ( 99 年 08 月 02 日)
第3條
本辦法所稱中小企業,指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並合於中小企業認 定標準之事業。

本辦法所稱創新,指中小企業進行全新或改良之商品或服務、技術、生產 流程、行銷、組織運作或其他各類型創新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