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電業純益認定運用及監督管理規則  ( 107 年 04 月 18 日)
第8條
發電業有以下情形者,視為構成本法第七十四條第一項第十五款之規定:

一、未依第三條規定足額提撥相當數額。

二、未依規定範圍或期限運用純益之提撥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