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辦理氣候變遷調適或溫室氣體研究管理與推動績效優良獎勵補助辦法  ( 107 年 02 月 08 日)
第2條
本辦法主管機關為經濟部(以下簡稱本部),執行機關為本部或所屬機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