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規模以上電業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  ( 106 年 09 月 22 日)
第8條
控制公司持有發行全部股份之子公司、法人股東一人或政府所組織之電業 ,其獨立董事得由控制公司、政府或法人股東指派之,不適用第六條之規 定,餘仍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