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風力機發電系統示範獎勵辦法  ( 103 年 01 月 16 日)
第3條
本辦法之用詞定義如下:

一、小型風力機發電系統:指單機裝置容量一瓩以上未達十瓩之風力發電 系統。

二、示範計畫:指由申請人提出於風況良好土地上設置小型風力機發電系 統,用以展示國內優良產品及風力發電應用之計畫。

三、示範機組:指示範計畫內獨立型、併網型之小型風力發電機組且屬定 置型者。

四、示範系統:指依本辦法提出申請規劃建置示範機組之發電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