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天然氣導管承裝業管理辦法  ( 104 年 10 月 12 日)
第3條
承裝業分為甲、乙二級;其業務範圍如下:

一、甲級承裝業:承攬公用天然氣事業或其用戶使用之輸氣管線工程施作 ,及其輸氣管線安全維護業務。

二、乙級承裝業:承攬用戶表內管及表外管之管線設備工程施作,及其管 線安全維護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