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天然氣導管承裝業管理辦法  ( 104 年 10 月 12 日)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公用天然氣導管承裝業(以下稱承裝業),指以承攬公用天然 氣事業或其用戶使用之輸氣管線工程施作,及輸氣管線安全維護業務之事 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