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天然氣事業天然氣售價及基本收費計算準則  ( 106 年 05 月 31 日)
第2條
公用天然氣事業(以下稱事業)供應家庭、商業及服務業用戶(以下稱用 戶)之天然氣售價及基本收費之計算,應依本準則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