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天然氣事業會計處理準則(100.08.01訂定)  查核監督 ( 104 年 09 月 15 日)
第36條
中央主管機關就事業會計報告之查核簽證有關事項,得要求事業提供會計 師之工作底稿及其他相關資料;必要時,得要求事業協同會計師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