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管理法施行細則  ( 103 年 04 月 30 日)
第5條
本法第九條所稱能源查核制度包括下列各款:

一、能源查核專責組織。

二、能源流程分析。

三、能源使用量測、紀錄及管理。

四、定期檢查各使用能源設備之效率。

五、能源耗用統計及單位產品或單位樓地板面積能源使用效率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