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準則
職位與進用
( 98 年 11 月 27 日)
第4條
本公司從業人員之職位及職稱區分如下:
一、主管職位:職稱為「監」。
二、專業職位:職稱為「師」。
三、基層職位:職稱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