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準則  職位與進用 ( 98 年 11 月 27 日)
第4條
本公司從業人員之職位及職稱區分如下:

一、主管職位:職稱為「監」。

二、專業職位:職稱為「師」。

三、基層職位:職稱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