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準則  考核 ( 98 年 11 月 27 日)
第14條
平時考核與專案考核,依下列規定:

一、平時考核:獎勵分嘉獎、記功、記大功、獎金、晉級;懲處分申誡、 記過、記大過、罰薪、降級。平時考核獎懲得互相抵銷。

二、專案考核:專案考核之功過不得與平時考核功過相抵銷,另一次記二 大過者,應予解職。

前項獎懲標準,由本公司訂定,報經濟部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