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準則  考核 ( 98 年 11 月 27 日)
第11條
本公司從業人員考核分下列四種:

一、平時考核:指人員平時有功過事實時,隨時辦理之考核。

二、年度考核:指人員任職至考核年度終了滿一年者,予以之考核。

三、另予考核:指人員至考核年度終了,任職不滿一年而達六個月者,予 以之考核。

四、專案考核:指人員有重大功過時,得隨時辦理之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