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施行細則  ( 105 年 01 月 29 日)
第25條
經行政院指定以優惠方式公開銷售公營事業股份予公眾時,事業主管機關 應另行訂定該事業從業人員認購額度及認購價格,併同釋股計畫,報請行 政院核定,不適用前二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