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所屬事業移轉民營從業人員優惠優先認購股份辦法  ( 90 年 12 月 12 日)
第11條
經行政院指定以優惠方式公開銷售公營事業股份予公眾時,經濟部應另行 訂定當次各種釋股方式之從業人員認購額度及認購價格,併同釋股計畫, 報請行政院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