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臺灣製鹽總廠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  退休金 ( 105 年 05 月 23 日)
第23條
總經理年滿六十五歲者,得斟酌事業需要,報部專請行政院核准延長其任 職,其期間以二年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