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評價職位歸級規程  ( 56 年 05 月 00 日)
第1條
第一章 名詞釋義 一、作業:指一工作人員為完成某種目的,所從事之各別操作或任務。

二、職位:指分派於一工作人員所擔任之作業與責任。

三、評價職位:指技藝、半技藝與勞務性之職位,而適於以工作評價標準 評價者。

四、工別:指作業性質相同,而程度高低並不相等之若干作業之組合。

五、職系:指一個工別或若干性質相近工別之組合。

六、職組:指一個職系或若干性質相關職系之組合。

七、工級:指同一工別各作業職責上所需知能程序高低之區分。凡屬於同 一工別之各項作業,其職責上所需知識、技能及經驗相當者,均列入 同一工級。

八、工等:指不同工別之若干工級其工作程度高低之區分。凡職責上所需 知能、責任、體能及所在工作環境相當者,均列入同一工等,且可適 用同一薪給幅度。

九、評價因素:指工作之各項基本特質,可分別選為評定工作之部份價值 者。

十、工作評價:指用一種合理方法,分析評定工作相對價值之高低,藉以 建立公允之工資制度。

十一、工作說明表:指敘明工作中作業事實,以供分析,便利評價之書面 文件。

十二、工作評價表:指依照評價因素,分析工作性質,辦理評價之標準書 面文件。

十三、工級資格規範:指同一工別列入同一工級之作業及所需知識、技能 (作業方法、設備與物 (資) 料) 、經驗及其他特殊條件之標準書 面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