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所屬各公司董事監察人遴派標準  ( 64 年 03 月 15 日)
第10條
本部與其他機關或人民合資經營之公司,本部股份在百分之五十以下者, 其代表本部股份之董事、監察人遴選事項,準用本標準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