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標章管理辦法  ( 106 年 06 月 07 日)
第2條
本法第九十五條之一第一項規定所稱省水標章,指中央主管機關用以標示 產品符合用水量標準或可節省水量比率之圖樣。

省水標章圖樣與使用規定如附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