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域綜合治理計畫推動小組設置與作業辦法
( 104 年 04 月 30 日)
第3條
本小組之任務如下:
一、流域綜合治理計畫修正之審查。
二、流域綜合治理計畫推動之政策協調事項。
三、流域綜合治理計畫執行之督導及管制考核。
四、執行情形及績效報告之審查。
五、流域綜合治理計畫推動之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訓。
六、聽取審查工作小組及考核工作小組之工作成果報告,並協助解決困難 。
七、流域出流管制機制之推動。
八、其他流域綜合治理計畫推動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