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補助辦法
( 106 年 06 月 01 日)
第5條
補助用戶設備外線以量水器口徑在二十五毫米(含)以下之用戶為限,其 補助額度如下:
一、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全額補助。
二、位於自來水普及率低於百分之七十之村里,用戶設備外線長度二十米 (含)以下費用全額補助,超出二十米部分,補助超出長度費用之三 分之二。
三、前二款以外情形者,補助三分之二。
已依其他法令領有性質相同之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補助。
其他政府機關定有優於本法之用戶設備外線補助規定者,從其規定,不受 本辦法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