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  ( 103 年 01 月 29 日)
第1條
為加速推動流域整體治理,以國土規劃、綜合治水、立體防洪及流域治理 等方式進行水患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提升居民生活品質, 並保育優質水環境,特制定本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