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來水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標準辦法  ( 105 年 04 月 01 日)
第22條
自來水事業應定期對所屬人員施以認知宣導及教育訓練,使其明瞭個人資 料保護相關法令之要求、所屬人員之責任範圍及各種個人資料保護事項之 方法或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