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管區域排水設施範圍使用行為規費收費標準  ( 100 年 08 月 04 日)
第9條
申請使用排水設施範圍公地,經審查符合規定,且無第七條規定情事者, 申請人應於接獲受理機關書面通知後十五日內繳納使用費、保證金及許可 書費,受理機關始得核發許可書;屆期未繳納者,駁回其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