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保育與回饋費收費辦法  ( 94 年 05 月 23 日)
第8條
第二條第一項及第二項繳費人,其繳費通知單應載明水質水量保護區名稱 、繳費人姓名或名稱、地址、取用水量、用水標的、費率、繳費金額、繳 費截止日期及其他必要事項,其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