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取水及貯水設施 ( 92 年 12 月 03 日)
第18條
地下水取水地點之選定,應調查附近可能之污染來源、各項建築物及目前 與將來土地利用情形,並考慮最高洪水位及浸水高度與所選定地點地表高 度間之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