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火栓設置標準  ( 92 年 09 月 10 日)
第8條
地下式救火栓以裝設於配水支管為原則,其頂端應置於地面下約三十公分 ,並應設救火栓箱保護之;箱頂約與地面齊平,箱體以混凝土或其他堅固 耐久材料製造,箱蓋用鑄鐵製造標明救火栓字樣,其表面為黃色或塗黃色 油漆,並於附近適當地點設置醒目之標誌;如裝設於重要管線者,應在救 火栓前加裝制水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