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川管理辦法  河川管理使用 ( 102 年 12 月 27 日)
第51條
其他政府機關為配合河川沿岸土地利用或其整體規劃,得於不妨礙河防安 全範圍內,擬定兼顧河川生態功能之休閒遊憩使用計畫,報經河川管理機 關許可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