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灌溉事業管理規則(新 88.06.30 訂定)  禁止事項及罰則 ( 91 年 12 月 25 日)
第50條
違反本規則或依本規則所發布之命令規定作為或不作為義務者,應由主管 機關依水利法有關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