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法施行細則  水利經費 ( 105 年 09 月 13 日)
第60條
本法第八十四條第一項所稱水權費,指向水權人徵收之費用;河工費,指 向來往船舶按季或按次徵收之費用;防洪受益費,指向防洪受益人分期徵 收之費用。

前項河工費,不包括渠化水道之過閘費;防洪受益費,包括防洪工程建設 費及維護費。

本法第八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之水權費,由本法第二十八條辦理水權登記 之主管機關徵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