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量技術人員管理辦法  ( 105 年 01 月 21 日)
第8條
經計量技術人員考試及格並符合下列資格條件者,得向度量衡專責機關申 請核發計量技術人員證書:

一、完成經度量衡專責機關公告登錄之實務訓練機構於申請日前五年內開 辦之計量講習且成績及格。

二、具相關度量衡器實務經驗六個月以上,或參加實務訓練機構開辦之實 務訓練課程且成績及格。

前項計量講習及實務訓練項目、時數、及格標準、評分方式及訓練機構, 由度量衡專責機關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