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度量衡單位推廣及輔導辦法  ( 93 年 09 月 08 日)
第3條
本辦法補助之範圍如下:

一、法定度量衡單位之宣導、教材或書籍。

二、辦理法定度量衡單位之推廣活動、說明會或研討會。

三、改用法定度量衡單位之技術輔導。

四、法定度量衡單位之相關研究或調查。

五、其他有助於法定度量衡單位推行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