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量衡器檢定檢查辦法  ( 104 年 11 月 16 日)
第8條
檢定應在檢定機關(構)為之。但有特殊情形者,得申請檢定機關(構) 派員至應經檢定之法定度量衡器放置地點檢定之。

檢定無法在檢定機關(構)為之者,由檢定機關(構)派員攜帶檢定用器 至應經檢定之法定度量衡器放置地點檢定之;必要時,得請申請人協助載 運檢定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