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檢驗指定試驗室認可管理辦法  ( 97 年 01 月 11 日)
第21條
經由國際合作或相互承認協定協約取得標準檢驗局認可之試驗室,視為指 定試驗室。

國際電工委員會電氣設備符合性測試及驗證體系 (IECEE CB SCHEME) 之 國家驗證機構 (NCB) 及驗證機構試驗室 (CBTL) ,經標準檢驗局指定公 告檢測領域或商品種類開放受理登記者,得由國家驗證機構向標準檢驗局 審查或測試符合我國檢驗標準後轉發該指定試驗室之試驗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