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檢驗規費收費辦法  逐批檢驗及監視查驗檢驗規費 ( 106 年 11 月 14 日)
第15條
生產廠場依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向標準檢驗局申請監視查驗管理系統之評 鑑,其評鑑費每人每天新臺幣八千元計收。但評鑑時間未達四小時者,減 半計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