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檢驗法  符合性聲明 ( 96 年 07 月 11 日)
第45條
適用符合性聲明之商品,其生產者於產製過程應採取管制措施,確保其產 品符合技術文件之內容,並與技術文件中試驗報告之測試樣品一致。

經符合性聲明之商品,應符合聲明之內容,如有變更,報驗義務人應重新 聲明,以確保其符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