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進口績優廠商表揚辦法  ( 106 年 06 月 06 日)
第6條
績優廠商之表揚獎項如下:

一、最佳貿易貢獻獎:前一年十二大類出進口貨品之廠商,按出進口實績 及成長率交叉評比,再就每一類貨品審查選出績優廠商一名,得獲頒 金貿獎獎座一座。

二、重點新興市場拓銷貢獻獎:

(一)前一年出口至重點新興市場之廠商,按前一年出口至重點新興市場 之出口實績及出口成長率交叉評比,再就每一重點新興市場審查選 出績優廠商一名,得獲頒金貿獎獎座一座。

(二)前一年出口至重點新興市場之廠商,除前目獲頒金貿獎獎座之廠商 外,其他評比廠商前一年出口至三個以上重點新興市場總實績最高 者,得獲頒金貿獎獎座一座。

前項第一款十二大類出進口貨品及第二款重點新興市場,由主管機關選定 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