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運前檢驗監督管理辦法  ( 93 年 12 月 01 日)
第4條
本辦法所稱裝運前檢驗,指檢驗機構對輸出至進口國之貨品執行關於品質 、數量、價格或關稅稅則分類等之一切查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