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產業受害之調查
( 103 年 01 月 13 日)
第14條
出席聽證陳述意見者,得於聽證前向委員會提出其出席意願,並得於聽證 前,將其對案件之實體意見,以書面提交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