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管理辦法  ( 105 年 07 月 04 日)
第14條
申請人透過作業系統申辦證明書前,除使用經濟部簽發之工商憑證者外, 其他應先連結貿易局網站,向貿易局申請使用者識別碼及密碼。

前項申請人不具出進口廠商資格者,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