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夥法  登記 ( 104 年 06 月 24 日)
第12條
有限合夥之經營有違反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所定之命令,受勒令歇業處分 確定者,應由處分機關通知中央主管機關,廢止其有限合夥登記或部分登 記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