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登記規費收費準則  ( 105 年 09 月 01 日)
第8條
查閱商業登記文件,每件新臺幣三百元。查閱時間超過二小時者,每增加 一小時,加收一百元;不足一小時者,以一小時計算。

查閱後申請複製商業登記文件者,每份十元。

僅申請提供商業登記文件之複製本,而不申請查閱者,每份十元;每次申 請並應繳納審查費一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