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90.12.19訂定)  ( 104 年 11 月 30 日)
第23條
會計師受託查核財務報表,應就其依照本規則辦理之經過,確實作成紀錄 ,連同其所得之有關查核證據,彙訂為查核工作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