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90.12.19訂定)  ( 104 年 11 月 30 日)
第18條
查核人員執行證實查核程序時,應依審計準則公報第四十九號「查核人員 對所評估風險之因應」規定辦理。若採證實分析性程序,應依專業判斷及 審計準則公報第五十號「分析性程序」規定,採用適當之分析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