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臺公司大陸地區股東股權行使條例  ( 81 年 07 月 27 日)
第5條
保留股之股利或其他收益,在國家統一前,以保留股專戶存儲於各該公司 。

國家統一前,在臺公司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大陸地區股東無新股認購權 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