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稱及業務預查審核準則  ( 104 年 11 月 30 日)
第12條
公司所營事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為預查登記:

一、違反公序良俗。

二、屬專門職業技術人員執業範圍。

三、性質上非屬營利事業。

四、政府依法實施專營。

五、其他法令另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