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監察人 ( 104 年 07 月 01 日)
第219條
監察人對於董事會編造提出股東會之各種表冊,應予查核,並報告意見於 股東會。

監察人辦理前項事務,得委託會計師審核之。

監察人違反第一項規定而為虛偽之報告者,各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