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財產權質權各項登記規費收費準則  ( 99 年 09 月 24 日)
第2條
著作財產權質權各項登記申請規費如下:

一、質權設定每件新臺幣三千元。

二、質權讓與、變更、消滅或處分之限制,每件新臺幣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