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識別碼管理辦法  ( 98 年 05 月 07 日)
第6條
母版碼應列印於母版之資料引入區,並於光碟製造過程中壓印標示於光碟 正面上;其位置為距離光碟中心點十八毫米至二十二點五毫米間。